English Version
当前位置: 首页 » 服务指南 » 人事档案 教职工人事档案预约查借阅流程 发布时间:2024-04-22


一、注意事项

1、任何人不得查借阅本人及及其直系亲属的人事档案。

2、干部人事档案严禁拍摄,可依据需要在批准范围内予以复印和摘录。

3、根据档案管理权限,由人事档案管理部门根据相关规定确定是否提供或提供什么材料。

4、查借阅干部人事档案时,要爱护档案材料,不得在档案材料上涂改、圈划,不得撕毁、抽取、撤换、污损档案材料。凡未经人事档案管理人员审核同意,任何人不得私自将未经审核归档的其他材料装入档案袋内。

5、查借阅档案人员应遵守有关规定,严守秘密,不得将档案材料的内容向无关人员泄露或擅自向外散布。

6、一般情况下,不开放个人查阅档案服务,不受理因个人需求(如填写履历等)产生的查档或核实档案信息。

二、查阅教职工人事档案流程

(一)校内单位查档

1、校内单位现场办理人事档案查阅,请提前一天扫码预约。

1.png

单位查档预约登记二维码(校内单位使用)


2、按照预约时间,校内单位委派2名党员同志,携带《校内单位查阅教职工档案介绍信》及教工卡,履行登记手续后,到人事档案室现场查阅档案。

3、阅档人可摘录档案中所需内容,或由人事档案管理人员提供相应的档案材料复印件。

(二)校外单位查档

1、校外单位现场办理人事档案查阅,请提前一天扫码预约,并由教职工所在二级单位为校外人员办理进校手续。

2.png

单位查档预约登记二维码(校外单位使用)


2、查阅拟调出教职工人事档案需由人才人事处或党委组织部审批后,需由教职工校内所在单位出具《同意校外单位查阅教职工档案介绍信》,校外查档单位出具单位介绍信,由查档单位委派2名党员同志,携带身份证明,到人事档案室现场查阅档案。

3、公证机构公证员因工作需要,查阅公证对象的档案,需公证机构出具介绍信,公证员携带介绍信及身份证明,到人事档案室现场查阅档案。

4、国家安全部门因工作需要查阅相关人员档案,由学校保卫处或纪检监察机构审批后,办事人员携带介绍信及身份证明,到人事档案室现场查阅档案。

三、借出教职工人事档案材料流程

1、不受理教职工本人及校外单位借出教职工人事档案材料。

2、校内单位除党员发展或转正需要借出入党积极分子或党员材料之外,人事档案材料一旦移交至人才人事处,均不可借出。

3、校内单位因特殊情况,确需借出相关人事档案材料,需出具《借档函》,由所在单位负责同志签字,并加盖公章。经办人需在人事档案室履行登记手续。在借出期间不得擅自将档案材料转借他人。归还时,须与人事档案管理人员一同根据目录当面核对。如在借阅期间出现档案信息泄露或档案材料损毁、遗失,由借阅单位承担相应责任。

联系人:王雨舟、杨朔  

联系方式:010-58804657  

电子邮件:wang_yz@bnu.edu.cn  

办公地点:京师大厦9412A(4层)办公室

地图.jpg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