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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 首页 » 博士后 » 博士后通知 关于做好2016年度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12-22

校内各有关单位: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印发了《2016年度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申请指南》,现将2016年度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类型

2016年度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包括面上资助、特别资助和优秀学术专著出版资助和联合资助优秀博士后项目四类。其中,面上资助分上半年、下半年两批。

二、申请条件

(一)面上资助

1.我校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

2.进站后一年半以内可多次申请,每站只能获得一次面上资助。

(二)特别资助

1.我校进站工作满4个月的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

2.申报上半年面上资助者不得申报本年度特别资助,每站只能获得一次特别资助。当批次资助结果发布之前出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不予资助。

(三)优秀学术专著出版资助

.在站或出站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站期间获得过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者优先;

.学科领域为自然科学;

.只限学术专著,不含译著、研究报告集、学术资料、工具书等。

()联合资助优秀博士后项目

.2016年度拟进入中国科学院“四类机构”从事博士后研究;

.获得博士学位3年内的博士,或应届博士毕业生。

三、申报程序

(一)面上资助

1.登录中国博士后网站“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根据提示和要求完成网上申请;

2.提交纸质申请书1份,《专家推荐意见表》2套(含原件)。

(二)特别资助

1.登录中国博士后网站“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根据提示和要求完成网上申请;

2.提交纸质申请书1份,科研成果纸质证明材料2套(每套单独装订成册,以申请书封面作为封面)。

(三)优秀学术专著出版资助

按照基金资助申请指南要求,申请材料由申请人直接报送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

(四)联合资助优秀博士后项目

按照基金资助申请指南要求,申请材料由申请人提交至拟进站的中国科学院“四类机构”博士后设站单位。

四、填报说明

1.申请书封面“投送学科”是指申请人所报项目所属的学科,可与申请人所在流动站的学科不同。

2.申请书封面“博士后全国统一编号”为全国博管会进站录取通知书的编号。

3.申请书封面“设站/申报单位”填写“北京师范大学”,“通迅地址”填写“北京市新街口外大街19号,北京师范大学××部院系所”。

4.申请书中填写的各项获奖成果,须注明授奖单位,申请人排序及该成果奖励的总人数(个人排序/总人数)。

5.申请书中填写已取得的研究成果,著作成果按“作者,出版时间,著作名称,出版单位,撰写章节”填写,学术论文成果按“作者,发表时间,论文题目,期刊名称,期刊卷期,论文起始页码”填写,专利成果按“专利权人,授权公告日,专利名称,专利号,授权国家”填写。

6.申请书和证明材料等申报材料由申请人所在部院系所负责审核,部院系所主管工作负责人在申请书中的“申报单位审核意见”或“设站单位推荐意见”栏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7.纸质申请书与网上提交内容及校验码一致为有效。

8.涉密项目的申请材料不得在网上提交,需网下填写后提交纸质申请书3份,刻录光盘1张。

9.申请书请用A4纸左侧装订,不需另加封面;特别资助的证明材料装订成册,加装封皮(以申请书封面作为封面)并编写证明材料的目录和页码。

10.申请人不得在“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申请书”申报系统中标识为红色的边框内填写个人信息,包括申请人姓名、设站单位名称、合作导师姓名等,否则视为故意向评审专家泄露个人信息,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将根据评审专家认定的结果,取消申请人的资助资格。

五、报送时间

本年度不再就每批次基金申报工作单独印发通知,请各单位严格审核申请材料并汇总,分别于以下时间集中提交至人事处。

 

 

1.上半年面上资助:2月22日前网上提交,2月23日前提交纸质材料

2. 特 别 资 助:3月5日前网上提交,3月10日前提交纸质材料

3.下半年面上资助:8月26日前网上提交,8月30日前提交纸质材料

 

其他未尽事宜,请登录中国博士后网站详细查阅《2016年度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申请指南》

 

 

附件1:《2016年度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申请指南》

附件2: 联合资助优秀博士后项目相关资料

 

 

联系人:夏           

  话:58805375   58807924

 

 

人事处

五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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