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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 首页 » 最新通知 关于做好2013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1-08

北京师范大学人事处文件

 

 

 

师人通〔201304

                                       


关于做好2013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

出国留学人员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

 

校内各有关单位:

2013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工作即将开始,请积极做好宣传、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及访问学者项目

(一)工作安排

1、个人申请。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的要求,申请人需先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按要求如实填写网上申请表,并在确认所填写内容无误后,按照系统提示完成网上提交并打印。申请人将纸质申请表(应与网上报名信息内容一致)及相关附件材料、空白的《单位推荐意见表》交所在基层单位。

2、单位推荐。各学部、院、系等单位依照《北京师范大学教师公派出国留学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本单位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在不影响正常教学等工作安排的前提下,对申请人进行遴选、推荐。基层单位为推荐人填写《单位推荐意见表》(单位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并将电子版发至lyang@bnu.edu.cn,相关材料务必于2013315之前交人事处。

3、学校复核。学校将根据学部、院、系等单位的推荐意见及申请人的情况,对申请人的资格及申报材料进行复核。

(二)申请步骤

步骤1:查阅资料。申请人须登录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http://www.csc.edu.cn),在2013年选派计划中查阅《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及访问学者(含博士后)项目》及相关文件和步骤,确定您是否有资格申请及拟申请的项目名称。

步骤2:网上申报。拟申请人务必于201331315期间登录网上报名系统(http://www.csc.edu.cn) 填写申请材料,并按要求网上申报和打印。填报前请仔细阅读网上报名系统相关填表说明

步骤3:准备附件。请申请人查阅《关于准备2013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申请材料的说明》,准备相关附件材料。

步骤4:提交材料。申请人按照通知要求提交书面材料一式一份,申请材料提交后不予退还。个别项目申请时有特殊要求的,请按项目要求进行申请和准备上报材料。

(三)注意事项

1、申请人在申报时须已获得国外大学或科研机构的邀请函。邀请函具体要求参见《关于准备2013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申请材料的说明》。

2、申请人应主持或参与教学科研项目、研究课题,出国研修计划应紧密结合科研项目、课题及所在单位重点工作。

二、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

(一)选派计划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的相关文件精神,学校本次拟推荐15名(按平均每人每年12个月计算)教师参加国家留学基金委“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的选拔工作。

(二)工作安排

1、个人申请。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的要求,申请人需先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按要求如实填写网上申请表,并在确认所填写内容无误后,按照系统提示完成网上提交并打印。申请人将纸质申请表(应与网上报名信息内容一致)及相关附件材料、空白的《单位推荐意见表》交所在基层单位。

2、单位推荐。部、院、系等根据本单位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工作安排,推荐符合条件候选人1名(按平均每人12个月,也可根据本单位的总资助期限适当增加名额),基层单位为推荐人填写《单位推荐意见表》(单位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并将电子版发至lyang@bnu.edu.cn。相关材料务必于315之前交人事处。

3、学校遴选。学校将对申请人的资格及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根据资助计划对候选人进行遴选。

(三)申请步骤

步骤1:查阅资料。申请人须登录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http://www.csc.edu.cn),在2013年选派计划中查阅《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及相关文件和步骤,确定您是否有资格申请及拟申请的项目名称。

步骤2:网上申报。拟申请人务必于31315期间登录网上报名系统(http://www.csc.edu.cn) 填写申请材料,并按要求网上申报和打印。填报前请仔细阅读网上报名系统相关填表说明

步骤3:准备附件材料。请申请人查阅《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准备相关附件材料。

步骤4:提交材料。申请人按照通知要求提交书面材料一式一份,申请材料提交后不予退还。个别项目申请时有特殊要求的,请按项目要求进行申请和准备上报材料。

(四)注意事项

1、申请人在申报时须已获得国外大学或科研机构的邀请函。邀请函具体要求参见《关于准备2013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申请材料的说明》。

2、申请人应主持或参与教学科研项目、研究课题,出国研修计划应紧密结合科研项目、课题及所在单位重点工作。

3、申请人提交的研修计划须由两位专家评议。

4、申请人外语水平须达到《国家留学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的合格标准。

5、科研成果清单须有学院主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

四、联系咨询方式

1、人事处  联系电话:58808686  联系人:刘洋

2、国家留学基金委:http://www.csc.edu.cn

               
                                                               人事处

201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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