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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 首页 » 最新通知 关于2016年新录用教师培训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7-11

校内各有关单位:

2016年新录用教师培训工作拟定于830日启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人员范围

20152016学年度到校的具有副高级及以下专业技术职务的新教师。

二、培训内容

1.学校培训

学校培训分为两个模块,第一模块为岗前培训,2016830-92学校组织新教师参加校情及系统的教育教学理论技能培训;第二模块为在岗培训,2016-2017学年由学校教师发展中心组织,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2.基层单位培训

教学科研单位根据教务处关于《新任教师担任助教的有关管理办法(试行)》(师教文[2006]183号)为新任教师安排助教工作或观摩课程,并按要求将新任教师所编写的教案、听课或观摩课程心得体会等材料作为教师教学档案留存。

其他单位的基层单位培训内容由各单位自行安排。

三、培训考核

1.学校培训阶段实行严格考勤。学校组织的第一模块培训为国家规定的必修内容,不能缺课,任何理由缺课者,需在第二年新教师培训相应时段补充培训。学校教师发展中心组织的第二模块培训,需按要求完成必修和选修内容,否则视为本阶段培训不合格。

2.参加培训情况将作为新教师到校第一学年度考核的主要依据和岗位聘用、教师资格认定等必要条件。

四、培训要求

1.请新教师于828日前点击以下网页链接填写问卷:http://www.sojump.hk/jq/8880080.aspx

2. 各单位应积极为新教师培训创造条件,协助新教师完成学校和单位安排的培训任务。

3.新教师参加培训实行签到和签退考勤,不得代签。

4.培训期间原则上不得请假,如有特殊原因,需提前向教师发展中心递交请假申请,申请须由主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

5. 严格遵守课堂纪律,不迟到、不早退。

 

教师发展中心联系人:兰莎莎,联系方式:58804683jsfz@bnu.edu.cn

人事处联系人:陈艳,联系方式:58802821,jiaoshiban@bnu.edu.cn

                                                      教师发展中心     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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