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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 首页 » 最新通知 关于做好2015年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第二批)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6-30

关于做好2015年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第二批)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

校内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关于调整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2015年第二批选拔录取工作的函》(留金发[2015]3034号)的要求,结合学校初步遴选结果,现将2015年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第二批)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派要求
申请人的各项条件须符合《北京师范大学教职工公派出国(境)管理办法》和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2015年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选派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二、工作安排
(一)个人申请。申请人登录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查阅《2015年选拔简章》及相关文件,并于9月1-10日按要求如实填写网上申请表,在确认填写内容无误后,按照系统提示完成网上提交并打印表格。申请人将需要提交的申请表(应与网上报名信息内容一致)及相关附件、空白的《单位推荐意见表》交所在学部、院、系。 
(二)单位推荐。各单位对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为拟推荐的申请人填写《单位推荐意见表》(学部、院、系主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相关材料务必于9月10日之前交人事处,递交的材料不予退还。
(三)学校审核。学校将对申请人的资格及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根据资助计划对候选人进行遴选。
三、申请材料说明 
1.《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访学类)
2.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请将身份证正反面同时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
3.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
4.国外单位正式邀请信复印件
5.职称证书、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专业技术职务为中级的教职工因无职称证书可到人事处开具职称证明。
6.依托项目在研证明、科研成果清单。
申请人须目前主持校级及以上科研项目和课题研究或参加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和课题研究,填写《出国研修依托科研项目情况表》,提供在研教学、科研项目证明并加盖相关职能部门公章。科研成果清单须由所在学部、院、系主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
7.外方合作者简历(须有合作者本人签字)
8.获奖证书复印件(不超过5页)
9.单位推荐意见表
推荐意见由申请人所在学部、院、系据实详细填写,须由学部、院、系主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
10.专家评审意见表(3张)
申请人提交的研修计划须由校内3名同行专家评议,并由专家填写《研修计划专家评审意见表》。
四、联系咨询方式
1、人事处
联系人:李林         联系电话:58808686      
邮箱lilin@bnu.edu.cn
2、国家留学基金委
http://www.csc.edu.cn

 

人事处
2015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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