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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 首页 » 服务指南 » 招聘事务 劳动合同制人员招聘程序 发布时间:2024-03-01

劳动合同制人员招聘程序(试用版)

校内各单位:

根据学校“加强劳动合同制人员聘用管理、限制人员规模、控制用工成本、提高人员效率”等要求,请各单位对现有劳动合同制人员队伍进行现状梳理和整体规划,除国家倡导的科研助理岗位外,原则上不扩大用工规模。

按如下程序进行劳动合同制人员的设岗、招聘和管理:

一、二级单位或项目负责人提出设岗申请(申请模板见附件1、附件2),报所在单位决策机构审批

二、所在单位决策机构审批同意后,报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初审;初审通过后,提交人才人事处处务会审议

三、人才人事处处务会审议通过后,二级单位拟定招聘信息,报人才人事处统一发布

四、申请人报名截止后,二级单位确定拟参加初次面试人员名单

五、二级单位组织初次面试等选拔程序,按1:2的比例确定进入学校差额面试的人员

六、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对进入学校面试人员进行综合测试

七、人力资源服务中心组织学校面试

八、人力资源服务中心通知拟聘人员体检

九、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

十、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对政审合格人员进行公示

十一、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将拟聘人员的综合测试、体检和政审结果逐级报分管副校长、校长审批

     十二、审批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办理入职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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