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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 首页 » 服务指南 » 社会保险 我校劳动合同制人员办理在职转退休服务指南(暂行) 发布时间:2025-01-15

受理范围:

(1)达到国家规定的法定退休年龄,或按照弹性退休办法弹性退休的;

(2)按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

(3)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地确认为本市的参保人员。

依据户口性质划分类别:

   一、本市城镇具体流程如下:

        办理时间:退休年龄前六个月办理(保险关系转存档机构),

        业务地点:人力资源服务中心、档案存档机构

        提交材料:1、本人申请(要求显示终止保险原因,转出月份,需本人签字,单位盖章);

                         2、《社会保险减员登记表》(单位盖章、签字)。

        办理方式:提交以上材料至人力资源服务中心,保险转出后,申请人前往档案存档机构办理后续手续。

   二、外埠城镇、外埠农业、本市农业具体流程如下:

   提交《劳动合同制人员在职转退休申请》操作步骤:

(一)退休申请前准备工作(请参保人所在单位人事干部告知到本人):

为避免因材料缺失、需要补缴等情况导致退休进度延误,参保人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前至少6个月开始着手退休申请前的准备工作,具体如下:

(1)实际缴费年限是否存在间断;存在间断的,如需补缴请在补缴后核准养老保险待遇;避免存在间断保险的情况下核准养老保险待遇后无法补缴;

(2)是否有需要转移的外省社保参保记录;若有,则需尽快办理转移接续手续;

(3)是否有小红本、旧库等参保记录;若有,则需尽快办理账户补填相关业务;

(4) 参保人通过“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个人用户直接办理账户信息采集(银行信息、住址信息等),无需提交报表及材料。(咨询电话:68940680),相关网址:http://rsj.beijing.gov.cn/csibiz/(“职工个人业务”入口)。

若存在上述情况的,则务必尽快办结相关业务,以免影响退休办理的进度,导致参保人利益受损。

(二)提交《劳动合同制人员在职转退休申请》:

准备工作完成后,参保职工满足条件并选择在我校办理退休的人员,需提前六个月,由所在单位提交《劳动合同制人员在职转退休申请》(附件一)至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备案。备案完成后,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审核“社保所需材料”(如下)并加盖公章。

   前往海淀社保中心现场办理“退休申请” 流程:

1.  前往“北京海淀社保中心”中区服务台,人工取号(报单位名称、手机号,领取综合受理号);

2.  南区一层综合受理大厅等待叫号进行“退休打包一件事”业务受理;

3.  如档案在其他机构存放的,还需携带人事档案原件到中区一层北侧大厅帮办服务区进行档案扫描。

4.  档案预审通过的和无档案的,参保人到达所选退休时间的次月10日以后,待缴费到位后,由海淀社保中心后台工作人员核算退休金。

   ※社保所需材料(提交材料需齐全、准确,填写项目内容完整):

   【材料样表获取方式:微信小程序“北京海淀社保”-社保查询-现场业务办事指南-职工正常退休申请-办事指南、办事流程、示列样表】

1.《北京市企业职工退休打包一件事登记表》一份

2.本市户籍的需提供职工档案(原件),若档案存放在北京市直属公共服务中心的无需提供;无档案人员提供无档案说明;

3.《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退休时间申请书》一份;

4.外埠户籍人员另需提供:

(1)《参保人员人事档案及视同缴费年限核查认定申请表》一式二份;

(2)户口本(原件);

5.按非管理岗位退休的女职工另需提供:

(1)退休申请;

(2)劳动合同及岗位协议(原件);

6.参保人自愿选择弹性提前退休另需提供:《弹性提前退休告知书》(附件二)。

材料齐全、符合条件即可受理。

上述材料中的档案原件、户口本原件、劳动合同及岗位协议原件等材料仅作扫描留存用,不收取。

结果反馈:

档案预审审核结论及退休金核准结果的详细情况均可通过“退休打包一件事”网上服务平台查询打印《北京市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核准表》,之后办理医保退休待遇。

   三、申请医保退休待遇

    业务地点:南区二层医保中心

    办理时间:养老保险待遇核算完成后,生日次月初

    提交材料:

        1、《北京市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核准表》;

        2、《北京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增员表》;

        3、《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补缴情况表(表十)》一式两份(需要补缴医疗提供);

        4、《补缴大额医疗费用互助资金申办单》;

5、《情况说明》;

      说明:

    ①如需要做工龄补(医疗保险缴费年限不足的人员(男不满25年,女不满20年))的人员到医保中心(南区三层306室16号窗口)核定医保年限;医保中心出具《医保视同年限认定审批情况表》二份;再取号办理业务“综合受理个人号”。最后,本人到税务(南区二层)做个人缴纳业务。

    ②如放弃工龄补(医疗待遇),请写书面申请,提交至所在单位及人力资源服务中心,留存备案;

四、业务完毕

    办理在职转退休流程完毕后,将所有办结材料交至人力资源服务中心留存并登记备案;等待养老金及医疗个人账户资金到账,如未收到养老金,则可能存在发放不成功的情况,请根据具体原因进行变更。变更完成后,将补发发放不成功期间的养老保险待遇。

       五、过程提示

        1、业务办理过程中,需退休人员亲自办理(需要信息确认、本人签字、工龄补缴费等),涉及每位参保人切身利益,请按时办理完毕。不能如期办理的,在生日次月,海淀社保会做五险自动终止处理,不享受相关待遇;

        2、退休流程社保在逐步的完善,具体流程及材料要求以办理业务当下的社保相关政策为准;

        3、材料、样表获取方式:

微信小程序“北京海淀社保”-社保查询-现场业务办事指南-职工正常退休申请-办事指南、办事流程、示列样表;

微信小程序“海淀医保”-微办事-办事指南-基本医疗保险视同缴费年限认定、退休人员工龄补缴、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清算;

4、法定退休年龄查询方式推荐使用微信小程序“电子社保卡”-法定退休年龄计算器;

5、网上办社保“退休申请” :

参保人登陆https://fuwu.rsj.beijing.gov.cn/zhrs/zgtx/home-index

按照个人申请流程办理

6、海淀社保中心地址:海淀区西四环北路73号中关村人才发展中心(南区一层大厅综合受理岗;医保中心:南区二层、三层。)

六、咨询热线:68940680  88506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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