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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 首页 » 服务指南 » 人事证明 办理因私出国(境)流程 发布时间:2016-07-21
、适用范围
       拟在寒暑假、法定节假日或根据我校请假规定获批的假期出国(境)旅游或探亲的事业编教职工。
二、办理流程

寒暑假或法定节假日出国(境)

其它假期出国(境)

材料准备

确定信息:

1.具体出国及归国日期;

2.前往国家(或地区);

3.出国(境)事由;

4. 因私护照号码;

携带材料:

1.旅行社提供的在职及收入证明模板(可选)。

确定信息:

1.具体出国及归国日期;

2.前往国家(或地区);

3.出国(境)事由;

4.因私护照号码;

携带材料:

1.注明上述信息的请假条,单位负责人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2.旅行社提供的在职及收入证明模板(可选)

在职证明办理

    主楼A区305(人事处劳资办)

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领取

主楼A区401A,冉莉楠老师

三、其它
       如有其它特殊情况请咨询58806169(王晏)。

人事处劳资办
2016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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