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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 首页 » 服务指南 » 人事档案 教职工开具人事档案相关证明预约流程 发布时间:2024-04-22


一、注意事项

1、我处接受学校事业编制教职工因办理夫妻投靠、父母投靠、继承公证、亲属关系证明等个人事项开具人事档案相关证明。一般情况下,不受理因个人需求(如填写履历等)产生的查档或核实档案信息。

2、根据档案管理权限,由人事档案管理部门根据相关规定确定是否提供或提供什么材料。

3、开具的档案证明(包含档案材料复印件等)仅用于办理相应事项,教职工不得私自扩大档案证明(包含档案材料复印件等)使用范围,或将证明材料的内容向无关人员泄露或擅自向外散布。

4、对于离退职人员应转出但未转出的滞留档案,学校不再提供档案利用服务,直至档案转出我校。

二、办理流程

1教职工个人预约申请开具人事档案相关证明,请提前一天扫码预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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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职工开具人事档案证明预约登记二维码


2、教职工本人办理,按照预约时间携带教工卡,到人事档案室履行登记手续后,现场办理业务。

3、教职工委托校外人员办理,请教职工本人出具委托函,委托人按照预约时间,携带委托函及委托人本人身份证件,到人事档案室履行登记手续后,现场办理业务。

4教职工委托校外人员办理,由教职工本人为校外人员办理进校手续。如教职工本人无法办理,委托人可联系人事档案办公室。

联系人:王雨舟、杨朔  

联系方式:010-58804657  

电子邮件:wang_yz@bnu.edu.cn  

办公地点:京师大厦9412A(4层)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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