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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 首页 » 服务指南 » 其它事务 教师校外兼职申请服务模块使用指南-业务部门审批版 发布时间:2025-09-12

1.根据所在二级单位选择情况,科研院、国际交流与合作处相关负责同志在AI办事大厅(https://flow.bnu.edu.cn/)“我的任务”处收到申请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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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点击数据条进入后,在“审批操作”处选择相应选项,如有审批意见,可填写。

若选择“同意”,即提交至人才人事部审核环节。

若选择“不同意”,审批流程结束。

若选择“驳回”,即退回至二级单位重新修改或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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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凡勾选“有报酬”的兼职申请,在所有审批流程结束后,相关兼职及取酬信息将以微信提醒和短信通知的方式,推送至财经处负责同志,无需审批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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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校外兼职申请线上服务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人才人事部 王老师 58804657

人才人事部 孙老师 58802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