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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 首页 » 博士后 » 博士后通知 关于做好2025年度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1-15

校内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指南(2025年度)》(中博基字[2025]1号)要求,现就本年度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特别资助、联合资助和优秀学术专著出版资助申报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项目类型

  (一)面上资助

    面上资助是给予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站期间从事自主创新研究的科研启动或补充经费。由专家通讯评审确定资助对象,资助标准分为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两类。

  (二)特别资助

    特别资助是为激励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增强创新能力,对表现优秀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实施的资助。由专家会议评审确定资助对象。2025年全国资助约1200人,资助标准为自然科学18万元,社会科学15万元。

  (三)联合资助

    博士后基金中国煤科联合资助由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与中国煤炭科工集团有限公司合作设立,围绕煤炭能源行业重大战略、高新技术和基础科学前沿领域,由中国煤科投入经费,资助相关学科优秀博士后研究人员,为煤炭能源行业高质量发展培育新动能新优势,培养煤炭能源领域优秀高层次创新型青年人才。联合资助的资助标准参照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执行。2025年计划资助56人,资助标准为每人18万元,面向全国所有博士后设站单位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和拟进站人员申报。

  (四)优秀学术专著出版资助

    优秀学术专著出版资助用于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出版在站期间所取得的研究成果,资助领域为自然科学。专著编入《博士后文库》,有独立书号,由科学出版社出版。2025年资助约24部专著,资助标准为每部专著平均10万元。

二、申报条件

  (一)面上资助

    1.具备良好思想品德、较高学术水平和较强科研能力,无科研失信行为。

    2.进站18个月内可多次申请,每站只能获资助一次。

    3.申请项目应具有基础性、原创性和前瞻性,具有重要科学意义和应用价值。项目非涉密,且为本人承担。

    4.入选国家各类博士后国(境)外派出项目的人员(学术交流项目除外),在完成派出工作或提前结束国(境)外研究工作后,继续在国内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的,由所在设站单位出具证明后可申请。

  (二)特别资助

    1.进站满4个月(自进站之日到申请书首次提交当日满4个月),每站只能获资助一次。

    2.已取得突出的科研成果,或在项目成果转化方面取得较好的成效。在站期间表现出较强的创新能力,无科研失信行为。

    3.申请项目应具有突出的学术价值或创新性。可以是获得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项目的延续和深化,但必须有创新点或创新成果,且为非涉密项目。

    4.设站单位择优推荐。名额为申报截止日期时我校在站人数的5%,原则上各院(系)按照在站博士后人数的1/20推荐;不足20人的,推荐1人;超过20人的可推荐2人。各院(系)须在3月25日前提交第18批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站中)学院推荐汇总表(附件2)。学校评议后择优推荐上报。

    5.设站单位推荐时,可将下列条件作为优先推荐条件:获得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或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等资助,作为主要研究人员参加国家重大科技项目,获得省部级以上科技奖励或学术荣誉称号,设站单位引进的优秀留学回国人才,设站单位重点培养的学术技术带头人或后备人才。

    6.每站只能获资助一次。本站内已获得特别资助(包 括原站前、站中资助)、博士后基金联合资助(特别资助) 以及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的人员不可申请。入选国家各类博士后国(境)外派出项目的人员,在完成派出工作或提前结束国(境)外研究工作后,继续在国内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的,由所在设站单位出具证明后可申请。

  (三)联合资助

    1.具有良好的科研潜质和学术道德,无科研失信行为。

    2.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须依托所在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申请;拟进站人员须依托拟进入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申请;在职身份博士后研究人员不得申请。

    3.拟进站人员须是获得博士学位3年以内的全日制博士,应届博士毕业生优先。

    4.申请项目须为非涉密项目且为以下研究方向:采矿新技术与理论、煤矿安全技术与理论、矿山智能化技术与理论、矿山生态保护与修复、数字岩石力学、地质保障与水害防治。先进煤机装备与制造、深地工程与地下空间开发利用、智能检测、煤炭行业人工智能模型与技术、煤炭清洁低碳开发利用技术、固态燃料电池理论与技术。

    5.拟进站人员已初步选定博士后合作导师,并与合作导师商议形成初步研究计划。

    6.获资助的拟进站人员须在资助名单公布之日起6个月内办理进站手续,并应符合博士后进站相关要求,逾期视为放弃资助资格。

    7.博士后基金中国煤科联合资助不得与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其他博士后基金联合资助、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以及国家实施的博士后国(境)外派出类项目同时获选。在上述项目未公布获选结果前,可以同时申报。

  (四)优秀学术专著出版资助

    1.在站2年以上或出站5年内的博士后研究人员,获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者优先,无科研失信行为。

    2.申请人为所投专著唯一作者。

    3.专著所属学科领域为自然科学。

    4.字数不少于15万字(以统计字符<不计入空格>计算)。

    5.仅限学术专著,不含译著、研究报告集、学术资料、工具书等。

    6.在专著书稿完成后方可申请。

三、申报程序

    1.申请人务必仔细阅读《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指南(2025年度)》(附件1)。

    2.须登录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网站“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在线提交,不需提交纸质材料。

四、时间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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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第18批特别资助院(系)推荐人选截止时间为3月25日

五、评审标准

   (一)面上资助:已取得的科研成果;研究内容的创新性、选题的自主性、学科交叉情况;研究基础和平台情况。

   (二)特别资助:已取得的科研成果、在项目成果转化 方面的突出成效;是否具有较大发展潜力,在站期间的研究工作是否表现出突出的创新能力。

   (三)联合资助:学术绩效、研究计划的创新性与可行性、科研条件等。

   (四)优秀学术专著出版资助:学术价值、书稿特色、书稿质量等。

六、其他

   (一)博士后延期期间不得申请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当批次资助结果发布之前出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不予资助。

   (二)申请中“投送学科”系申请者所报项目所属的学科,并非指现所在的流动站。“研究方向”系指申请者所报项目的研究方向。申报题目不须与进站研究题目一致,可结合自己的优势课题申报。申请项目的评审专家是相应二级学科方向的专家。

   (三)如果申请项目所属一级学科为心理学或二级学科为教育技术学,申请人需明确项目所属学科门类,教育学或理学选其一。

   (四)未尽事宜请登录中国博士后网站详细查阅《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申请指南(2025年度)》。


附件1:《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申请指南(2025年度)》

附件2: 第18批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学院推荐汇总表


联系人:夏    凡

电  话:58805375


人才人事处

2025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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