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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 首页 » 博士后 » 博士后通知 关于做好2024年度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1-19

校内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申请指南(2024年度)》(中博基字[2024]2号)要求,现就本年度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特别资助和优秀学术专著出版资助申报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项目类型

(一)面上资助

面上资助是给予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站期间从事自主创新研究的科研启动或补充经费。由专家通讯评审确定资助对象。资助标准分为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两类。自然科学资助标准为8万元,社会科学资助标准为5万元。

(二)特别资助

特别资助是为激励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增强创新能力,对表现优秀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实施的资助。由专家会议评审确定资助对象。2024年全国资助约1200人,资助标准为自然科学18万元,社会科学15万元。

 (三)优秀学术专著出版资助

优秀学术专著出版资助用于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出版在站期间所取得的研究成果。资助领域为自然科学。专著编入《博士后文库》,有独立书号,由权威学术性出版社出版。2024年全国资助约20部专著,资助标准为每部专著平均12万元。

二、申报条件

 (一)面上资助

1.具备良好思想品德、较高学术水平和较强科研能力,无科研失信行为。

2.进站18个月内可多次申请,每站只能获资助一次。

3.申请项目应具有基础性、原创性和前瞻性,具有重要科学意义和应用价值。项目非涉密,且为本人承担。

4.入选国家各类博士后国(境)外派出项目的人员(学术交流项目除外),在完成派出工作或提前结束国(境)外研究工作后,继续在国内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的,由所在设站单位出具证明后可申请。

(二)特别资助

1.进站满 4 个月(2023 年 12 月 1 日(含)以前进站)。

2.已取得突出的科研成果,或在项目成果转化方面已取得较好的成效。发展潜力大,在站期间表现出较强的创新能力。无科研失信行为。

3.申请项目应具有突出的学术价值或创新性。可以是获得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项目的延续和深化,但必须有创新点或创新成果,且为非涉密项目。

4.设站单位择优推荐。名额为申报截止日期时我校在站人数的5%,原则上各院(系)按照在站博士后人数的1/20推荐;不足20人的,推荐1人;超过20人的可推荐2人。学校评议后择优推荐上报。

5.设站单位推荐时,可将下列条件作为优先推荐条件:获得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或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等资助,作为主要研究人员参加国家重大科技项目,获得省部级以上科技奖励或学术荣誉称号,设站单位引进的优秀留学回国人才,设站单位重点培养的学术技术带头人或后备人才。

6.每站只能获资助一次。本站内已获得特别资助(站前、站中)、博士后基金天津联合资助以及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的人员不可申请。入选国家各类博士后国(境)外派出项目的人员(学术交流项目除外),在完成派出工作或提前结束国(境)外研究工作后,继续在国内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的,由所在设站单位出具证明后可申请。

(三)优秀学术专著出版资助

1.在站 2 年以上或出站 5 年内的博士后研究人员,获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者优先。

2.申请人为所投专著唯一作者。

3.专著所属学科领域为自然科学。

4.字数不少于 15 万字(以统计字符<不计入空格>计算)。

5.仅限学术专著,不含译著、研究报告集、学术资料、工具书等。

6.在专著书稿完成后方可申请。

三、申报程序

1.申请人务必仔细阅读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指南(2024年度)》(附件1)。

2.须登录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网站“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在线提交,不需提交纸质材料。

   四、时间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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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第17批特别资助学院推荐人选截止时间为3月25日。学院需提交第17批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学院推荐汇总表(附件2

   五、评审标准

(一)面上资助:已取得的科研成果;研究内容的创新性、选题的自主性、学科交叉情况;研究基础和平台情况。

(二)特别资助:已取得的科研成果、在项目成果转化 方面的突出成效;是否具有较大发展潜力,在站期间的研究工作是否表现出突出的创新能力。

(三)优秀学术专著出版资助:学术价值、书稿特色、书稿质量等。

   六、其他

(一)进站及在站时间计算:进站时间以中国博士后网上系统进出站信息中登记的进站日期为准。在站时间从中国博士后网上系统进出站信息中登记的进站日期起至国家申报截止日止。面上资助按照进站之日到申请书首次提交之日不超过18个月计算。

(二)博士后延期期间不得申请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当批次资助结果发布之前出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不予资助。

(三)申请中“投送学科”系申请者所报项目所属的学科,并非指现所在的流动站。“研究方向”系指申请者所报项目的研究方向。申报题目不须与进站研究题目一致,可结合自己的优势课题申报。申请项目的评审专家是相应二级学科方向的专家。

(四)如果申请项目所属一级学科为心理学或二级学科为教育技术学,申请人需明确项目所属学科门类,教育学或理学选其一。

(五)未尽事宜请登录中国博士后网站详细查阅《2024年度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申请指南》。

附件1:《2024年度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申请指南》

附件2:第17批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院(系)推荐汇总表

联系人:夏    凡     刘俣含

电  话:58805375    58803055

人才人事处

2024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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