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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 首页 » 博士后 » 博士后通知 关于2019年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1-22

校内各单位:

   根据《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9年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博管办[2019]1号)精神,2019年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申报工作在时间、程序等方面进行了相应规定,今年新增了“澳门青年学者计划”,并增加了“引进计划”和“学术交流计划”的申报批次,详情参见《2019年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申报指南》(附件1,以下简称《申报指南》)。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名称

(一)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引进项目

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引进项目资助优秀的外籍(境外)和留学博士来华(回国)在国内博士后设站单位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为期2年。资助经费由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和博士后设站单位共同承担,其中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资助每人每年20万元人民币,博士后设站单位配套资助每人每年10万元人民币,包括在华从事博士后研究期间个人的生活开支、住房补助、社会保险及来华往返国际旅费等。2019年度计划资助300人。

(二)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派出项目

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派出项目资助优秀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应届博士毕业生到国(境)外优秀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的优势学科领域,合作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为期2年。资助经费为每人30万元人民币,主要用于支付在外从事博士后研究第一年的生活开支、住房补助、社会保险及往返旅费等。其余资助经费由国(境)外拟接收机构或合作导师承担。国(境)外拟接收机构或合作导师提供的资助经费原则上应与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资助经费金额相同或接近。2019年度计划资助120人。

(三)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学术交流项目

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学术交流项目资助优秀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赴国(境)外开展学术交流活动。资助经费为每人3万元,主要用于赴国(境)外开展学术交流活动的交通费、食宿费、会议费等。2019年度计划资助100人。

(四)香江学者计划

香江学者计划每年选派内地博士到香港指定的大学,在港方合作导师的指导下,以港方大学合约研究人员的身份开展博士后研究,为期2年。资助经费为每人36万元人民币和36万元港币,主要用于支付博士后在港期间的生活开支、住房补贴、保险及往返旅费等。2019年度计划资助60人。

(五)澳门青年学者计划

澳门青年学者计划为2019年新增项目,每年选派内地博士到澳门指定的培养单位,在合作导师的指导下,在澳门优势专业领域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为期2年。资助经费为每人36万元澳门元和30万元人民币,主要用于获选人员在澳门期间的生活开支、住房补贴、社会保险以及往返旅费等。

澳门培养单位协助提供自费的医疗服务计划,视情况提供学校宿舍(住宿费自理)。合作导师负责所有研究工作的其他开支(如消耗品、实验仪器、出差费用、出席国际会议经费等)。2019年度计划资助30人。

(六)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

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由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与德国亥姆霍兹联合会合作实施,每年选派新近获得博士学位的优秀青年科研人员赴德国亥姆霍兹联合会下属的研究所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为期2年。中方资助每人30万元人民币,德方按月资助每人1500欧元。资助经费可用于生活津贴、健康和意外伤害保险和研究、差旅费用。2019年度计划资助50人。

二、申报要求及材料

1.申请要求及材料按《2019年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申报指南》(见附件1)相关要求执行。

2.申请“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派出”和“学术交流项目”的人员须同时提交《北京师范大学“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推荐表》(见附件2), 申报人所在部院系所填报《北京师范大学“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派出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3)或《北京师范大学“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学术交流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4),党政负责人签字盖章有效。

3.申报“香江学者计划”人员所在部院系所需填报《北京师范大学“香江学者计划”推荐人选汇总表》(见附件5),党政负责人签字盖章有效。

4.申请“澳门青年学者计划”的人员所在部院系所需填报《北京师范大学“澳门青年学者计划”推荐人选汇总表》(见附件6),党政负责人签字盖章有效。

5.申请“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的人员所在部院系所需填报《北京师范大学“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推荐人选汇总表》(见附件7),党政负责人签字盖章有效。

6.此前未获得过国家的博士后国际交流项目或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

三、学校接收申报材料时间安排

项目类型

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截止时间

校内申报截止时间

引进项目

第一批次

3月15日

3月12日

第二批次

6月15日

6月12日

第三批次

9月15日

9月11日

派出项目

3月15日

3月12日

学术交流项目

第一批次

3月15日

3月12日

第二批次

6月15日

6月12日

第三批次

9月15日

9月11日

香江学者计划

3月20日

3月18日

澳门青年学者计划

3月20日

3月18日

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

4月25日

4月22日

 

四、注意事项

1、各用人单位积极组织申报工作,加强在应届博士毕业生群体中的宣传,吸引更多优秀博士加入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通知符合条件并有意向申报的人员尽早做好有关准备工作。

2、《申请书》(可在中国博士后网表格下载栏目下载)中的“单位意见”由学校统一填写、签章。

3、申请人可同时申报澳门青年学者计划与“香江学者计划”,申报的项目岗位须属于同一一级学科。

4、获资助人员(除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学术交流项目获资助人员)应在资助通知下发之日起6个月内赴外或来华(回国)办理进站手续,开始博士后研究工作,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5、未尽事宜,详见《申报指南》,项目详细信息届时请登录“中国博士后”网站首页查阅。

 

   联系人: 夏凡    

   电  话: 58805375

 

附件1: 2019年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申报指南

附件2: 北京师范大学“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推荐表

附件3: 北京师范大学“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派出项目”申报汇总表

附件4: 北京师范大学“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学术交流项目”申报汇总表

附件5: 北京师范大学“香江学者计划”推荐人选汇总表

附件6:北京师范大学“澳门青年学者计划”推荐人选汇总表

附件7:北京师范大学“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推荐人选汇总表

 

 

 

                                                                                                                                                          人才人事处

                                                                                                             二〇一九年一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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