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Version
当前位置: 首页 » 博士后 » 博士后通知 关于开展2024年度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2-21

关于开展2024年度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校内各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对博士后日常经费管理的相关要求,为做好2024年度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的申报遴选工作,落实好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关于开展2024年度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含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和博士后科研业绩评估考核资助申报工作的通知》(博管办〔2024〕32号)精神和要求,现将我校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简介

自2023年起,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以下简称国资计划)按照“个人申报、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择优资助”的原则实施分类分档资助。国资计划分为A、B、C三档,资助期为两年。

   二、支持条件

博新计划(国资计划A档)入选者年薪为税前50万(含国家资助经费),另为每人一次性配套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科研资助经费8万元。学校根据房源情况、按照市场价为获选人员提供博士后公寓。入选者正常在站期间可为其符合条件的子女办理入学(园)。

北京校区B档入选者享受北京师范大学励耘博士后待遇,年薪为税前30万(含国家资助经费);学校为励耘博士后提供租房补贴5万元/年,并可根据房源情况租住博士后公寓;入选者正常在站期间可为其符合条件的子女办理入学(园)。珠海校区B档入选者年薪为税前40万(含国家资助经费)。

北京校区C档入选者年薪为税前25万(含国家资助经费)。珠海校区C档入选者年薪为税前30万(含国家资助经费)。

   三、申报条件

(一)博新计划(国资计划A档)

申请人须为2024年拟进站或新近进站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的人员,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良好思想品德。

2.具有较高学术水平和较强科研能力,无科研失信情况。

3.1992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获得博士学位3年以内。

4.申报项目属自然科学,涉密项目须脱密。基础研究主要面向基础科学、交叉理论以及人工智能、量子信息、集成电路、生命健康、脑科学、生物育种、空天科技、深地深海等前沿领域;应用研究主要面向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技术、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新能源汽车、绿色环保以及航空航天、海洋装备、数字经济以及各领域重大工程技术、共性技术等。

5.申请人的博士后合作导师应为高水平专家,学术造诣深厚,可为申请人提供高水平科研平台。向国家重大科技项目、国家战略性科学计划和科学工程、国家实验室、国家重点实验室等倾斜。

6.拟进站的申请人须为全日制博士,应届博士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拟进站的应届博士毕业生在申报时须已满足博士学位论文答辩的基本要求,已初步选定博士后合作导师,并与合作导师初步拟定研究计划。

7.新近进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须为2023年3月1日(含)之后进站的人员,且本站博士后研究期间未申报过博新计划(国资计划A档)、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站前),过往未获得过2023年国资计划B、C档单位推荐、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站中);须依托所在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进行申请,不得变更设站单位和博士后合作导师。

8.在职身份的博士后研究人员不得申报。获选人员须在博士后设站单位全职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并须将人事关系(含人事、工资关系及人事档案)转入博士后设站单位。

9.留学回国博士和外籍博士不可申请本项目。

10.入选中国科协青年人才托举工程,香江学者计划、澳门青年学者计划、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等各类国家博士后引进、派出项目(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学术交流项目除外),以及其他国家级人才计划的,不得申报。

(二)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B、C档)

申请人须为博士后科研流动站2024年拟进站或新近进站全职从事博士后研究的人员,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含中国港澳台地区居民),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良好思想品德。

2.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较突出的科研潜力和工作业绩,无科研失信情况。

3.1988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4.新近进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须为2023年3月1日(含)之后进站的人员。拟进站的获选人员须在获选通知印发之日起 3 个月内办理进站手续。拟进站的申请人须提交学位证明。已获得博士学位证书的申请人须提供博士学位证和毕业证。暂未获得博士学位证书的应届博士毕业生须提供学生证、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决议书或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通知书,或提供学校学位主管部门或所在院系出具的相关证明。以上材料均须上传原件扫描件。

5.入选博新计划(国资计划A档)、香江学者计划、澳门青年学者计划、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以及其他各类国家博士后引进、派出项目(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学术交流项目除外)的人员不得申报。

6.申请人开展每站博士后研究期间仅可申报一次,在职身份的博士后研究人员不得申报。

   四、申报遴选程序

申请人进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留学人员和专家服务中心(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官网的国资计划申报系统进行申报(网址:www.chinapostdoctor.org.cn/link)。4-5月份组织专家评审。其中,博新计划(国资计划A档)进行一次专家通讯评审和一次专家会议评审,国资计划B、C档进行一次专家通讯评审;根据专家评审情况公布获选结果。

(一)博新计划(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 A 档)

    1.2024年2月20日-2024年3月20日,申请人在中国博士后网上办公系统”的“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板块填写申报系统。各院(系)提交《2024年度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申报人员汇总表》(附件3)并对推荐人员进行排序,电子版发至bsh@bnu.edu.cn,并将签字盖章的纸质版汇总表提交至学校人才人事处。

  2.3月27日17:00前 ,学校审议推荐的申请人通过“中国博士后网上办公系统”修改提交正式申报材料。

(二)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B、C 档)

  1.2024年2月20日-2024年3月31日,申请人在中国博士后网上办公系统”的“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板块填写申报系统。各院(系)提交《2024年度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申报人员汇总表》(附件3)并对推荐人员进行排序,电子版发至bsh@bnu.edu.cn,并将签字盖章的纸质版汇总表提交至学校人才人事处。

  2.4月10日前, 学校按名额要求审议推荐人选。

  3.4月12日17:00前 ,学校审议推荐的申请人通过“中国博士后网上办公系统”修改提交正式申报材料。

   五、有关要求和注意事项

 (一)博士后本年度入选国家级项目资助情况已纳入院系年度绩效队伍建设考核评价指标请各设站单位按照通知要求,加大力度做好宣传,广泛动员符合条件的人员申报,统筹制定配套措施,加强对获选人员的管理与服务。符合条件的在站博士后原则应申报博新计划(国资计划A档),鼓励拟进站我校博士后的应届博士申报博新计划(国资计划A档)。符合申报条件的励耘博士后原则应申报国资计划(A、B、C档均须申报)。励耘博士后入选国资计划B、C档待遇保持不变;师资博士后入选国资计划A、B、C档待遇不变。

  (二)请申请人认真阅读博新计划(国资计划A档)和国资计划B、C档申报条件和有关要求,确定申报的具体项目。申请人如符合博新计划(国资计划A档)和国资计划B、C档申报条件可同时申报。同时申报者须先登录博新计划(国资计划A档)申报系统选择申报的具体项目,完成博新计划(国资计划A档)申报,再按提示跳转至国资计划B、C档申报系统,完成B、C档申报(跳转后,仅需修改和上传B、C档部分申报内容即可,无需重复申报)。

  (三)申请人开展每站博士后研究期间仅可申报一次国资计划(A、B、C档),在职身份的博士后研究人员不得申报。获选人员须在博士后设站单位全职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并须将人事关系(含人事、工资关系及人事档案)转入我校。获选人员因在站时间不满24个月提前出站(或退站)或其他原因导致资助经费有剩余的,剩余资助经费不再发放。

  (四)对于申请博新计划(国资计划A档)进入本单位同一个一级学科且由博士导师继续担任博士后合作导师的情况不做限制。博新计划(国资计划A档)获选者在当前站内不得申报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

  (五)拟进站的获选人员须在获选通知印发之日起3个月内办理进站手续,逾期视为自动放弃获选资格。

附件: 1.2024年度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A档)申报指南

2.2024年度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B、C)档申报指南

3.2024年度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申报人员汇总表

     联系人:夏    凡  刘俣含

 电  话:58805375  58803055            

                                                                        人才人事处

2024年2月21日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