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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 首页 » 博士后 » 博士后通知 关于做好2026年度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1-07

校内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指南(2026年度)》(中博基字[2026]1号)要求,现就本年度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特别资助、联合资助和优秀学术专著出版资助申报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项目类型

(一)面上资助

    面上资助是给予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站期间从事自主创新研究的科研启动或补充经费。由专家通讯评审确定资助对象,资助标准分为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两类。

(二)特别资助

    特别资助是为激励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增强创新能力,对表现优秀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实施的资助。由专家会议评审确定资助对象。2026年全国资助约1200人,资助标准为自然科学18万元,社会科学15万元。

  (三)联合资助

    博士后基金中国煤科联合资助由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与中国煤炭科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煤科)合作设立,围绕煤炭能源行业重大战略、高新技术和基础科学前沿领域,由中国煤科投入经费,资助国内相关学科优秀博士后研究人员,为煤炭能源行业高质量发展培育新动能新优势,培养煤炭能源领域优秀高层次创新型青年人才。2026年计划资助56人,资助标准为每人18万元,面向全国所有博士后设站单位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和拟进站人员申报。

   (四)优秀学术专著出版资助

优秀学术专著出版资助用于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出版在站期间所取得的研究成果,资助领域为自然科学。专著编入《博士后文库》,有独立书号,由科学出版社出版。2026年资助约24部专著,资助标准为每部专著平均10万元。

二、申报条件

  (一)面上资助

1.具备良好思想品德、较高学术水平和较强科研能力,无科研失信行为。

2.男性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18个月内可多次申请;女性博士后研究人员放宽至进站24个月内可多次申请。累计在站时间不超过6年。每人每站只能获资助一次。

3.在职身份的博士后研究人员不得申报。

4.申请项目应具有基础性、原创性和前瞻性,具有重要科学意义和应用价值。项目非涉密,且为本人承担。

5.入选国家各类博士后国(境)外派出项目的人员,在完成派出工作或提前结束国(境)外研究工作后,继续在国内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的,由所在设站单位出具证明后可申请。

  (二)特别资助

1.进站满4个月,且累计在站时间不超过6年。

2.在职身份的博士后研究人员不得申报。

3.已取得突出的科研成果,或在项目成果转化方面取得较好的成效。在站期间表现出较强的创新能力,无科研失信行为。

4.申请项目应具有突出的学术价值或创新性。可以是获得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项目的延续和深化,但必须有创新点或创新成果,且为非涉密项目。

5.设站单位择优推荐。名额为申报截止日期时我校在站人数的5%,原则上各院(系)按照在站博士后人数的1/20推荐;不足20人的,推荐1人;超过20人的可推荐2人。各院(系)须在3月27日前提交第19批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站中)学院推荐汇总表(附件2)。学校评议后择优推荐上报。

6.设站单位推荐时,可将下列条件作为优先推荐条件:获得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或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等资助,作为主要研究人员参加国家重大科技项目,获得省部级以上科技奖励或学术荣誉称号,设站单位引进的优秀留学回国人才,设站单位重点培养的学术技术带头人或后备人才。

7.每站只能获资助一次。本站内获得过特别资助(包括原站前、站中资助)、博士后基金联合资助(特别资助)以及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的人员不可申请。

8.入选由国家设立的各类博士后国(境)外派出项目的人员不可申请。其在完成派出工作或提前结束国(境)外研究工作后,继续在国内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的,由所在设站单位出具证明后可申请。

(三)联合资助

1.具有良好的科研潜质和学术道德,无科研失信行为。

2.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须依托所在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申请,且累计在站时间不超过6年;拟进站人员须依托拟进入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申请;在职身份博士后研究人员不得申请。

3.拟进站人员须是获得博士学位3年以内的全日制博士,应届博士毕业生优先。应届博士毕业生在申报时须满足通过博士学位论文答辩的基本要求。办理进站手续时须满足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年龄要求。

4.申请人围绕煤炭科学领域自主选题,优先支持《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指南(2026年度)》表11 中所列的研究方向。

5.拟进站人员已初步选定博士后合作导师,并与合作导师商议形成初步研究计划。

6.获资助的拟进站人员须在资助名单公布之日起6个月内办理进站手续,并应符合博士后进站相关要求,逾期视为放弃资助资格。

7.博士后基金中国煤科联合资助不得与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其他博士后基金联合资助、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以及国家实施的博士后国(境)外派出类项目同时获选。在上述项目未公布获选结果前,可以同时申报。

  (四)优秀学术专著出版资助

1.在站2年以上或出站5年内的博士后研究人员,获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者优先,无科研失信行为。

2.申请人为所投专著唯一作者。

3.专著所属学科领域为自然科学。

4.字数不少于15万字(以统计字符<不计入空格>计算)。

5.仅限学术专著,不含译著、研究报告集、学术资料、工具书等,在专著书稿完成后方可申请。

6.已出版专著不可申请。

三、申报程序

1.申请人务必仔细阅读《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指南(2026年度)》(附件1)。

2.须登录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网站“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在线提交,不需提交纸质材料。

四、时间安排

时间节点

批次

网上申报起始时间

博士后申报截止时间

设站单位审核截止时间

评审截止时间

公示时间

第79批面上资助

3月1日

3月31日

4月7日

6月上旬

6月下旬

第19批特别资助

3月1日

3月27

4月10日

6月中旬

6月下旬

联合资助

3月1日

3月31日

4月10日

6月下旬

7月下旬

优秀学术专著出版资助

4月1日

5月31日

--

7月上旬

9月上旬

第80批面上资助

8月1日

8月31日

9月7日

11月上旬

11月下旬

第19批特别资助院(系)推荐人选截止时间为3月27日。

五、评审标准

(一)面上资助:已取得的科研成果;研究内容的创新性、选题的自主性、学科交叉情况;研究基础和平台情况。

(二)特别资助:已取得的科研成果、在项目成果转化方面的突出成效;是否具有较大发展潜力,在站期间的研究工作是否表现出突出的创新能力。

(三)联合资助:学术绩效、研究计划的创新性与可行性、科研条件等。

(四)优秀学术专著出版资助:学术价值、书稿特色、书稿质量等。

六、其他

(一)博士后延期期间不得申请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当批次资助结果发布之前出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不予资助。

(二)申请中“投送学科”系申请者所报项目所属的学科,并非指现所在的流动站。“研究方向”系指申请者所报项目的研究方向。申报题目不须与进站研究题目一致,可结合自己的优势课题申报。申请项目的评审专家是相应二级学科方向的专家。

(三)如果申请项目所属一级学科为心理学或二级学科为教育技术学,申请人需明确项目所属学科门类,教育学或理学选其一。

(四)未尽事宜请登录中国博士后网站详细查阅《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申请指南(2026年度)》。   

           

附件1:《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申请指南(2026年度)》

附件2:第19批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学院推荐汇总表

 

联系人:付    峥   夏    凡

电  话:58803055   58805375 

                                            人才人事部    

2026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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