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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 首页 » 博士后 » 博士后进站 北京师范大学博士后进站流程 发布时间:2013-06-06


北京师范大学博士后进站流程
20214月更新)

一、网上申请

登陆中国博士后网页http://www.chinapostdoctor.org.cn/auth/login.html注册,填写所有信息,并按网上提示提交、打印所填表格(统一采用A4纸张,正反面打印),具体步骤如下:
1、在中国博士后网站“办事者进入”界面进行注册(注意请使用IE浏览器,并打开兼容性视图,请务必牢记本人用户名及密码,今后申请博士后基金及出站申请时均需要该账号密码。);
2、注册成功后,凭注册用户名和密码,在“办事者进入”界面登陆,进行博士后进站申请。
3.点击“博士后进站申请”链接,然后点击“流动站招收博士后进站申请”,然后点击“新申请”,进入“流动站招收博士后申请”界面,然后点击“选择流动站”,选择填写相关信息(选择北京师范大学->流动站的一级学科),确定信息无误后,点击“确定”,然后回到“流动站招收博士后申请”界面,依次填写、提交并打印“基本信息”、“进站信息(流动站)”、“博士期间科研成果”、“配偶及子女信息”。
身份证号码及政治面貌请准确填写.
4.如迁户,户口迁入地址填写:北京市海淀区新街口外大街19号北京师范大学,迁入派出所:海淀分局北太平庄派出所。现户口所在详细地址一定填写申请人户口簿首页地址,需要具体的**号,尤其是农村户口的,也要具体到****号,且确认户口首页为最新版,信息填写不准确的对后期迁户会造成影响,未与户口本首页核对产生的后果责任自负。

二、准备材料
准备纸质材料,材料名称、份数要求和注意事项见下表。请按照顺序叠放。

序号
材料名称
数量
注意事项
1
博士后申请表

原件1份
复印件2份

1.   在中国博士后网上办公系统(www.chinapostdoctor.org.cn)注册、登录,按规定填报;
2.   在网上提交之前打印纸质材料,保证纸质版和网上提交的校验码一致;
3.   网上提交之后本人不可修改,如需要修改,必须通过办公系统驳回本人;每次修改后,校验码会改变,需重新打印;
4.   请严格按照博管会网站的要求填写(务必填写完整正确的户口迁移信息、个人经历从本科写起、工作经历务必如实全面真实填写,如果有待业时间也需要写清楚,签名必须手写
5.   用订书机装订,装订格式为左侧边缘2颗钉;
6.   网上申请时注册的用户名和密码请妥善保管,今后申请博士后基金及出站申请时均需要该账号密码。
2
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设站单位学术部门考核意见表

原件1份
复印件2份

1.   中国博士后网站下载区下载、填写、打印;
2.   由流动站所在部院系所负责人签字盖章。
3
博士后进站审核表

原件1份
复印件2份

1.请用 人社部专家中心(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网站表格下载区最新版本表,在中国博士后网站进出站系统个人提交进站申请界面打印

2.统招统分者由毕业学校就业指导中心盖章。
4
博士学位学历证书

原件查验
复印件2份

1.应届博士毕业生,可先提供毕业学院校校级学位办出具的同意授予博士学位证明办理进站(需加盖研究生院学位办公章)。进站6个月内需将博士毕业证书复印件交人才人事处,未按时提交者应按退站处理;  

2.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外籍人员也可提供中国驻外使领馆出具的学位认证);尚未获得证书者,须提供学校学位授予部门同意授予学位的证明,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开具的临时认证。进站6个月内需将认证书复印件交人事处,未按时提交认证书人员应按退站处理;

5
居民身份证

原件查验
复印件2份

1.   将身份证的正反两面复印到A4纸的一面上。
6
政审证明

原件1份

1.此表由申请者档案所在单位基层党委填写、签字盖章,模板详见北京师范大学博士后网站进站表格下载区
2.外籍和港澳台地区人员由部院系所对其进行政治审查。

7

北京师范大学博士后工作协议

原件四份

电子版由学院人事干部或者人才人事处提供,纸质版一式四份,需要乙方、丙方、丁方签字盖章后提交至人才人事处。

以上材料一共三套(含原件一套)
8
体检表
原件1份
北京市三甲医院,三个月之内有效。
9
其他材料

原件2份

外籍博士后需提供《北京师范大学拟招收外籍博士后研究人员申请表》

10

准备就业分配或人事调动材料

原件1份

复印件1份

1.属非定向应届毕业生,需提供三方协议(毕业院校和申请院系盖章)

2.属辞职(调动)人员,需提供原单位人事部门解除人事(劳动)关系证明或《辞职证明》,国家公务员辞去公职须提供《公务员辞去公职批准通知书》,上述材料需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原则出具;

其他注意事项:
   1、申请材料应整齐规范、真实详尽。所有申请表格无特殊情况,请勿采用手写填表,应使用电脑打印。所有文字材料统一使用简体汉字,从左至右横写、横排。所有复印、打印材料均统一采用国际标准A4型(210mm×297mm)纸质材料,双面打印。

   2、材料无需装订,需按照顺序叠放整齐,然后用长尾夹分类夹好。

   3、申请人向招收单位提交证书、证件复印件的同时须提供原件。招收单位(部、院、系、所)的博士后工作秘书须当场核验原件,核验后当即归还原件,并在核实无误的复印件上加盖“此复印件与原件相符”章,并标注核验人姓名及时间,加盖招收单位公章。提交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决议书的申请人还应提供学校研究生学位管理部门联系人的姓名及电话,以供查证。

   4、凡外国文字的文件、证书、证明等材料,均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翻译成中文,并提供中文译本原件。

三、到人才人事处(前主楼A区303)提交审批材料
  1.申请进站博士后填写进站登记表,并按规定缴纳管理费。

  2.持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在线通过后系统自助下载打印的《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备案证明》四份和第二项中1-10材料办理材料提交手续。

  3.持人才人事处开具的调档函回原单位办理人事档案转移手续。

四、到职能部门办理手续

  1、带上身份证到学十六楼一层信息网络中心服务大厅办理校园卡、上网帐户申报事宜
  2、凭校园卡、身份证到中国银行文慧园支行办理存折或卡(北师大西门往南过红绿灯200米—北师大加油站旁)
  3、档案到北京师范大学后的当月25号之后登录cjc. bnu.edu.cn(财经登录平台的首字母)录入个人信息,进行工资卡备案,用户名是工作证号,密码是身份证后6位    

  4、到资产管理处(幼儿园西侧4号院内三层小楼)201办理公积金转移、交通费确认等手续,B类博士后的公积金由用人单位负责办理(联系人:季乐,电话58808361, 联系人:白茹,电话58808361)
  5、根据社保申报要求到人力资源服务中心(京师大厦三楼9315)办理社会保险手续(联系人:张永环,电话58800021)

  6、党组织关系:党组织关系转入请联系二级单位分党委办理。

五、到珠海校区或部院系所报到
 到珠海校区或流动站所在部院系所办理后续报到手续。珠海报到事宜请联系珠海校区人才人事办公室霍晶0756-3683991。

六、进站办理户口迁移手续(进站迁户者)

1、根据档案到达情况,每隔一段时间(分批次),由学校人才人事处统一前往全国博管办办理人事档案已被北京师范大学接收的博士后研究人员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介绍信》和《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并通知博士后本人领取。

2、《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介绍信》和《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的有效期只有40天,请拿到材料后第一时间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务必在有效期内办理完毕。

3、北京非常住户籍者办理户口迁移:

(1)本人户口所在派出所借户口卡:北京非常住户籍者持人保部专技司落户介绍信、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身份证和北京师范大学人才人事处开具的介绍信等证件到本人户口所在派出所借户口卡。

(2)海淀分局办理“入户通知单”:持户口本(如果是集体户,须集体户首页和本人户口页)人保部专技司落户介绍信、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及户口卡到海淀分局办理“入户通知单”(地址:海淀区阜成路67号海淀区政务服务中心八里庄分中心四层。电话010-82519670)。(注意复印、备用)

(3)持“入户通知单”、“户口迁移证”、一张一寸照片以及 人才人事处开具的落户介绍信到学校保卫处户籍科办理手续。(在户口迁移证右下角注明身高、血型。);

  学校保卫处户籍科 张老师     电话:010-58808055

(4)由我校保卫处户籍科集中到北太平庄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

4、非北京户籍者办理户口迁移:

(1)到海淀分局办理“准予迁入(出)证明”;持户口本(如果是集体户,须集体户口首页和本人户口页)、人保部专技司落户介绍信和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到海淀分局办理“准予迁入(出)证明”(地址:海淀区阜成路67号海淀区政务服务中心八里庄分中心四层。电话010-82519670)。

(2)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本人户口迁出手续:持海淀分局“准予迁入(出)证明”和本人口所在派出所要求的其他材料到本人户口所在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

(3)持海淀分局“准予迁入证明”、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户口迁移证”、人才人事处开具的落户介绍信及一寸照片1张、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学校保卫处户籍科办理手续。(在户口迁移证右下角注明身高、血型);

  学校保卫处户籍科 张老师     电话:010-58808055

(4)由我校保卫处户籍科集中到北太平庄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由外省市迁入学校集体户口的博士后户口落户后,需及时办理北京市公安机关颁发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保卫处会在办理落户手续后一周左右通知去办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七、注意事项:
  1、进站后,申请时未交博士学位和毕业证书复印件者,须在半年之内向学校人才人事处提交博士学位和毕业证书复印件各1份,逾期按退站处理。(申请时已交的不用重复交)。

 2、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申请每年2月、8月各办理一次、特别资助每年3月办理一次,进站后敬请随时关注北京师范大学博士后网站(http://hr.bnu.edu.cn/bsh/)和学校信息门户通知栏,所有我校博士后日常活动信息在此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