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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 首页 » 博士后 » 博士后出站 北京师范大学博士后出站须知 发布时间:2013-02-05



北京师范大学博士后出站须知



(2019年6月更新)


一、在站时限


一般为两年。申请提前或延期出站,需由博士后本人书面申请,经合作导师和流动站单位同意后报人才人事处审批。提前的最长期限不超过三个月(原则上不提倡延期)。


二、博士后研究人员出站前应完成以下工作:


1. 在博士后所在院系流动站完成《博士后研究工作报告》,并将研究报告送两位校外专家评审,两位校外专家分别将评定意见写入《北京师范大学博士后研究报告专家意见表》。同时博士后应举行“报告会”,汇报自己的工作情况,介绍自己的主要研究成果。博士后所在设站单位负责组织由四至五位专家教授(其中至少一位为校外专家)组成的博士后出站报告评议小组,负责对《博士后研究工作报告》进行评定,并将评定意见写入《北京师范大学博士后出站考核表》。博士后管理办公室将对报告会进行抽查。
2. 书面《博士后研究工作报告》的格式要求以及提交方式。向学校博士后办公室提交印刷本《博士后研究工作报告》三份,网上向图书馆提交电子版一份。报告格式及封面设计:师大主页→管理机构→人事处→博士后;师大主页→招生就业→博士后。请按指定格式自行装订(参见《博士后研究工作报告编写规则》)。报告电子版提交程序为:登陆www.lib.bnu.edu.cn→学位论文提交→研究生论文提交→论文提交。论文题目之后加注:(博士后研究报告);学号为工作证号(11位);学位为博士。审核通过后,请持离校转单到图书馆北馆(新馆)一层大厅总借还处盖章。


3. 获取出站后接收单位的正式接收函(回原单位工作的不需要此项)
(1)有独立人事权单位的接收函必须加盖人事(或组织)部门专用章;无独立人事权单位的接收函,须加盖单位行政公章,而且必须另附该单位与人才交流中心签署的人事代理协议书复印件一式三份(其中一份复印件须加盖接收单位红章,证明与原件一致)。
(2)根据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最新规定,博士后出站拟出国(境)工作者的档案、户口均必须转回原生源所在地,本人须提供原籍人才交流中心调函(一份原件、两份复印件)。
(3)拟落户集体户的博士后请同时取得接收单位开具的同意落户的介绍信,具体详见下载区模板。


二、博士后研究人员出站时,需要办理以下手续:


1. 提交在站期间正式发表的代表性论文的学术专业刊物和其他科研成果的原件、复印件(期刊论文的封面、目录、论文首页复印件,SSCI或SCI需要有检索截图或证明,论文用稿通知需要提供原件;专著需提供封面、版权页的复印件;项目课题证明的复印件)以备审核。

2. 在出站离校前到人事处博管办领取离校转单,办理离站的相关手续。

3. 在中国博士后基金会网上平台提交相关出站申请及出站信息(http://www.chinapostdoctor.org.cn/auth/login.html)须使用其进站时的用户名和密码,注意请使用IE浏览器,并打开兼容性视图),落户地址和派出所请详细与接收单位或者房产所在地核对,地址或派出所错误将不能落户,请一定核对清楚。并请告知人才人事处博士后管理老师审批提交。

4.在京落户的,需在办公系统上传在博士后期间的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办理方式详见:http://hr.bnu.edu.cn/fwzn/skbx/60882.htm)和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可通过税务局网站下载打印)。    

5. 书面出站材料(请用A4纸打印)须由院系审核签字盖章后,提交给学校博士后管理办公室,材料包括:
(1)《北京师范大学博士后研究报告专家意见表》(两位校外专家的意见表,盖校外专家所在单位的公章,一份原件,两份复印件
(2)《北京师范大学博士后出站考核表》(一份原件,两份复印件
(3)《博士后研究人员工作期满登记表》(一份原件,两份复印件,请注意:在http://www.chinapostdoctor.org.cn/auth/login.html,在线提交出站申请,提交之前下载打印此表,书面打印的表格右下角必须有与网上提交一致的校验码为有效,请勿在北师大博士后网站直接下载参考格式填写
(4)《博士后研究人员工作期满业务考核表》(一份原件,两份复印件,第一项“学术部门对博士后研究人员研究工作的评价”中负责人签字处请博士后合作导师签字)。若为企业联合培养的博士后,还必须另外多提交四份《博士后研究人员工作期满业务考核表》(一份原件,三份复印件,第一项中负责人签字处请企业博士后工作站导师签字)。
(5)《博士后研究人员接收单位意见表》(一份原件,两份复印件),或接收单位出具格式不限的接收函。有接收单位与人才交流中心协议的请附后。
(6)《博士后研究人员工作期满审核表》(一份原件,两份复印件,请在中国博士后网站上下载此表格,若为企业联合培养的博士后,企业还必须在工作站设站单位负责人签字处签字并加盖企业博士后流动站公章)。

注:以上(1)、(2)、(3)、(4)、(5)、(6)书面表格请按顺序、原件和复印件分别装订成3套。


(7)曾获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金者需填写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项目总结报告》一式二份(含原件)。本报告须网上在线填写(完打印,本人签字,其中设站单位审查意见,由所在院系负责人填写并加盖公章,交人事处签字盖章,还须到校财务处经费管理办进行经费收支结算并签字盖章。 请博士后注意: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规定,博士后获得的资助金出站时不允许转走,须在站期间使用完毕。
(8)进站时为应届毕业生的,请提交《博士学位证书》和《博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复印件各一份(已提交过的不用再提交)。
(9)需转户口、档案关系的博士后,还需提供接收单位的调档函并核查三证(博士后本人身份证、结婚证、独生子女证或领养子女法律证明材料)及孩子的出生证明,均要求原件。

6.博管会在线审批通过后,在线打印博士后证书,携带审核过的书面出站材料(一式三份)从学校博士后管理办公室办理转档等手续

(提示:办理本人及家人户口调动的博士后必须随身携带本人及家人的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独生子女证、出生证明等一切有关身份证明的原件,以备查;户口要落到本人或配偶房产的,还须带房产证等原件及复印件)。




三、其他手续:


需要办理工资关系转移的博士后到人才人事处劳资办(主楼A区305室,电话:58808043,曾好)办理工资转移证明(工资关系未转入北师大的博士后不用开具)。由所在部院系办理党组织关系迁出。出站博士后关注北京师范大学校友会微信公众号,办理电子校友卡。

四、办理落户手续:


1. 博士后出站户口迁移与博士后出站同时申请,需要迁移户口的博士后人员,请务必确认系统所填户口迁移信息正确无误!落户北京的博士后,需在符合落户资质的接收单位缴满6个月社保及个税后;在系统提交落户北京补充申请。落户补充申请提交端口开放时间出站满6个月之日端口关闭时间出站满12个月之日,逾期责任自负),待收到北师大人才人事处通知并转给的落户介绍信后,到北京市公安局人口管理和基层工作总队办理进京户口准迁手续(地址: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号 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3层A岛)。

2. 出站后离京工作的或接收单位不符合落户政策要求的,本人自行按预约时间前往中国博士后服务窗口办理户口迁移介绍信(预约电话:010-62345042)(地址:北京科技大学研究生院二层203)后,到接收单位(或落户地)所在城市的市公安局人口户籍处办理户口准迁手续。





附:关于出站研究报告的声明(请装订在题名页之后)

声 明


 本声明包括“原创性声明”和“博士后研究报告使用授权书”两部分,具体内容及格式如下:



北京师范大学博士后研究报告原创性声明

   本人郑重声明: 所呈交的研究报告,是本人在合作导师的指导下,独立进行研究工作所取得的成果。除文中已经注明引用的内容外,本论文不含任何其他个人或集体已经发表或撰写过的作品成果。对本文的研究做出重要贡献的个人和集体,均已在文中以明确方式标明。本人完全意识到本声明的法律结果由本人承担。



   研究报告作者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博士后研究报告使用授权书

    研究报告作者完全了解北京师范大学有关保留和使用研究报告的规定,即:博士后在站期间研究报告的知识产权单位属北京师范大学。学校有权保留并向国家有关部门或机构送交研究报告的复印件和电子版,允许研究报告被查阅和借阅;学校可以公布研究报告的全部或部分内容,可以允许采用影印、缩印或其它复制手段保存、汇编研究报告。保密的研究报告在解密后适用于本授权书。



  本人签名:    日期:
  导师签名: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