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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 首页 » 博士后 » 博士后通知 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 “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2-13


校内各有关单位:

  根据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度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博管办[2023]38号),为做好我校2023年度“博新计划”的实施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项目介绍

   为吸引新近毕业的优秀博士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加速培养造就一批进入世界科技前沿的优秀青年科技创新人才,2016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印发了《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人社部发〔2016〕33号)(以下简称“博新计划”)。

“博新计划”结合国家实验室等重点科研基地,瞄准国家重大战略、战略性高新技术和基础科学前沿领域,通过同行专家会议评审的方式,遴选400名应届或新近毕业的优秀博士,进入国内博士后设站单位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二、 薪酬待遇

   (一)入选者年薪为税前35万元(含国家经费)。

   (二)学校为入选者提供租房补贴5万元/年,并可根据房源情况、按照市场价为获选人员提供博士后公寓。

   (三)入选者正常在站期间可为其符合条件的子女办理入学(园)。

   (四)入选者在站期间可申报“长江学者奖励计划”青年学者项目,此项目为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青年拔尖人才项目中单列的在站博士后申报名额。

  三、申请条件

   申请人须为2023年拟进站或新近进站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的人员,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良好思想品德。具有较高学术水平和较强科研能力,且无科研失信情况。

   (二)拟进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须为获得博士学位3年以内的全日制博士,应届博士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拟进站的应届博士毕业生在申报时须已满足博士学位论文答辩的基本要求,已初步选定博士后合作导师,并与合作导师初步拟定研究计划。

   (三)新近进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须是2022年3月1日(含)之后进站的人员,且之前未申报过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站前);博士学位获得时间须为2022年1月1日(含)之后;须依托所在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进行申请,不得变更合作导师。

   (四)1991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五)申报项目属自然科学,涉密项目须脱密。基础研究主要面向基础科学、交叉理论以及人工智能、量子信息、集成电路、生命健康、脑科学、生物育种、空天科技、深地深海等前沿领域;应用研究主要面向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技术、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新能源汽车、绿色环保以及航空航天、海洋装备、数字经济及各领域重大工程技术、共性技术等。

   (六)申请人的博士后合作导师应为高水平专家,学术造诣深厚,可为申请人提供高水平科研平台。向国家重大科技项目、国家战略性科学计划和科学工程、国家实验室、国家重点实验室等倾斜。

   (七)留学回国博士和外籍博士不可申请本项目。

   (八)未入选过中国科协青年人才托举计划、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派出项目、引进项目)。如入选过其他国家级人才计划,须在申请表格中注明,,原则上不得重复获得资助。

   (九)入选者办理入站手续时须将人事关系转入我校并保证全脱产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四、申请材料

   申请材料包括《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申请书》、身份材料、《博士导师推荐意见表》、《博士后合作导师推荐意见表》和学术及科研成果材料,具体填报要求如下:

   (一)申请书。申请人登录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网站“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在线填写并生成(模板见附件1),自行填写无效。

   (二)《博士导师推荐意见表》和《博士后合作导师推荐意见表》。在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网站“资料下载”专区或“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下载后上传扫描件。模板见附件2、3。

   (三)身份材料。已获得博士学位的申请人须提供博士学位证和毕业证。应届博士毕业生须提供学生证、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决议书或博士论文预答辩通知书;如无预答辩通知书,可提供学校学位主管部门或所在院系出具的相关证明。以上材料均提供扫描件。

   (四)学术及科研成果材料。代表申请人最高学术水平和科研成果的论文、专著、专利或奖励等,可以从以上类型材料中任选,但总个数不超过3个。其中:论文提供全文,专著提供目录和摘要,专利或奖励提供证书扫描件。以上材料均须上传原件扫描件。

   所有上传文件均须为PDF格式,无需提交纸质申请材料。在网上申报开通日期前,可在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网站“资料下载”专区下载相应模板作为填报参考。如通过专家通讯评审,需提交答辩材料,供会议评审使用,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五、申报时间安排


2月15日至3月15日

申请人网上提交所有申请材料

3月16至3月22日

学校网上审核

3月下旬、5月上中旬

全国博士后管委会组织同行专家评审

5月下旬

公布获选结果

办理进站

注意:名单公布后3个月内须办理进站手续,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入选资格

附件: 1.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申请书仅作参考,请勿使用该模板网下编辑)

2.博士导师推荐意见表

      3.博士后合作导师推荐意见表

      4.专家评审指标

      联系人:夏  凡    刘俣含

      电  话:58805375  58803055

人才人事处

2023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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