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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师范大学国际交流与合作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招聘启事



因工作需要,北京师范大学国际交流与合作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面向校内外公开招聘国际学生综合管理工作人员1名

一、岗位职责

(一)短期项目

  1. 负责国际学生短期项目招生工作:项目拓展、简章制定、宣传推广等;
  2. 管理短期项目运行,统计数据、提供项目支持;
  3. 接待招生咨询并处理相关业务;

(二)学生活动

  1. 制定、组织和实施年度国际学生的系列活动计划;
  2. 参与国际化校园建设,打造和创新校内文化交流品牌项目;
  3. 监督管理学生社团及新媒体团队运行;
  4. 文件翻译、突发事件处理、以及其他交办的工作。

二、应聘条件

  1. 拥护党的领导,思想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有良好的服务意识及高度责任感、工作积极主动,具有优良的政治素质,中共党员优先;
  2. 硕士及以上学历,热爱教育事业,有高校外事工作经验者优先;
  3. 具备较强的沟通能力、执行能力及组织协调能力,有大型活动组织经验者优先;
  4. 具备较高的英语听说读写能力,掌握第二外语者优先;
  5. 具备良好的公文写作能力和新媒体平台建设能力;
  6. 具备良好的信息技术素养,熟练掌握各类办公软件操作技能;
  7. 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

三、岗位性质及薪酬待遇

校内人员调动的按照原聘用方式聘用;校外人员按照劳动合同制聘用(缴纳五险一金),不解决北京户口,薪酬待遇面议。

四、选拔方式和程序

面向校内外公开招聘,按照个人申请、应聘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和公示等环节,择优确定录用名单。

五、应聘材料

  1. 《北京师范大学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工作人员应聘信息表》(见附件);
  2. 个人简历(附1寸免冠证件照);
  3. 相关资历证书扫描件;
  4. 应聘者认为可证明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文件。

请将以上所有材料形成1个PDF文件,文件名称为:姓名+应聘岗位名称+最高学历+学校名称。

有意者请于20248月25日前将以上材料电子版一并打包发送至oiec@bnu.edu.cn,文件命名为“姓名+应聘岗位”;不必递交纸质材料。8将电话通知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面试,未通过初审者将不再另行通知

北京师范大学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2024731


  北京师范大学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应聘信息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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