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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师范大学心理学部诚聘全国学生心理健康监测项目工作人员



北京师范大学是中国心理学的发源地,其心理学教学与研究始于1902年创立的京师大学堂师范馆。薪尽火传,经过百余年的发展,北京师范大学心理学科已成为我国心理学双一流A+学科以及唯一的国家一级学科重点学科,在教育部历次学科评估中均名列第一,在QS世界大学心理学学科排名中进入了全球前100位。为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国务院关于实施健康中国行动的意见》《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生心理健康工作专项行动计划(2023—2025年)》等相关要求,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生心理健康工作,受教育部委托,2024年全国学生心理健康监测项目由北京师范大学承担,心理学部具体实施。

因工作需要,面向校内外公开招聘管理人员一名(劳动合同制,非事业编)。

工作地点:北京校区

【岗位名称】全国学生心理健康监测实施管理

【拟招聘人数】1人

【岗位职责】

负责统筹协调全国学生心理健康监测项目实施工作。具体如下:

  1. 梳理、制定实施方案,撰写实施手册,开展实施培训。
  2. 与各省、地市、区县、样本校沟通协调监测实施工作。
  3. 统筹资源,落实监测实施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实施队伍建设、实施过程开展、实施过程答疑、实施进展监控、实施质量保障、实施效果反馈与提升。
  4. 协助参与监测实施相关的其他工作,如工具研发、访谈培训、平台开发等。
  5. 协助组织与全国学生心理健康监测相关的会议组织、材料撰写等。
  6. 其他: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岗位要求】

  1. 拥护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品德素质,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身体素质良好。
  2. 热爱学生心理健康工作,思路清晰,积极主动,做事认真,有团队精神,责任心强,执行力强。
  3. 具有较强的文字写作能力和计算机操作能力,能够独立起草公文、撰写报告,熟练掌握各项办公软件,具有教育监测实施相关工作经验优先。
  4. 抗压能力强,能接受加班安排(少数时间),能尽快全职到岗。
  5.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心理学专业,年龄不超过35周岁,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

【聘用方式和薪资待遇】

劳动合同制,不纳入北京师范大学事业编制,薪酬待遇面议。

【选拔方式】

面向校内外公开招聘。按照个人申请、学部学校审核面试,择优录用。

【应聘程序】

  1. 有意应聘者,请将应聘材料于2024年10月31日前发送至邮箱psyoffice@bnu.edu.cn,邮件主题命名为“应聘监测实施管理:姓名+邮箱+电话
  2. 请将应聘材料整理成一份PDF文件,应聘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简历(包括个人介绍及工作经历,个人优点和特长,胜任岗位的理由,联系方式);

有关材料:身份证、学历及学位证书扫描件;

应聘者撰写的报告和其他能证明本人文字能力的材料

  1. 入围人员参加面试。
  2. 面试通过后,按通知要求提交相关材料,办理入职手续。

联系方式

邮箱:psyoffice@bnu.edu.cn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新街口外大街19号北京师范大学后主楼1428办公室

邮编:1008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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