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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师范大学培训与基础教育管理处招聘启示


北京师范大学是一所以教师教育、教育科学和文理基础学科为主要特色的百年著名学府,“211工程”、“985工程”重点大学, 2017年顺利进入“双一流”建设高校,并有11个学科进入“双一流”建设学科名单。

北京师范大学培训与基础教育管理处于2017年8月成立,履行对全校非学历非学位教育培训、远程教育方面业务工作的管理职能,归口管理基础教育对外合作办学和直属附校相关工作。现因工作需要,我处面向校内外公开招聘管理人员2名。

一、招聘岗位

(一)培训管理岗

1.人数:1

2. 岗位主要职责

(1)协助制定教育培训管理及品牌维护的相关制度规范;

(2)负责维权打假案件的线索收集及分析整理;

(3)负责维权打假案件的甄别分类处理;

(4)负责与外部委托律师事务所的日常联络及案件跟踪;

(5)负责重要法律文本的起草和修订;

(6)协助部门对全校相关培训单位进行制度宣传和品牌维权培训;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3. 招聘条件

(1)硕士及以上学历,法律、法学等专业优先;

(2)3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需全职坐班且能适应一定强度的工作量;

(3)严谨踏实、善于沟通,具有较强的文字表达和计算机操作能力,具备良好的管理服务意识与统筹协调意识;

(4)有法律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二)合作办学岗

1.人数:1

2. 岗位主要职责

(1)负责维权打假案件的线索收集及分析整理;

(2)负责维权打假案件的甄别分类处理;

(3)负责与外部委托律师事务所的日常联络及案件跟踪;

(4)负责重要法律协议的起草、修订;

(5)负责统筹新合作项目的考察评估,撰写尽职调查报告;

(6)协助制定有关品牌维护及管理的相关制度规范;

(7)协助部门对全校相关单位进行法治宣传和法律知识培训;

(8)协助部门负责人处理日常法律事务,及负责人交办的其他工作。

3. 招聘条件

(1)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国家重点高校可以放宽到本科学历;

(2)法律类、法学类、管理类相关专业;

(3)33周岁以下,博士研究生放宽到36周岁;

(4)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取得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优先;

(5)两年及以上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律师事务所工作经验,特别优秀者可放宽工作经验要求;、

(6)有良好的沟通能力、文字处理能力,能够适应间歇性出差工作。

二、岗位待遇:

1.劳动合同制,不解决北京市户口和人事关系;

2.享有国家规定的五险一金;

3. 个人工资待遇面议。

三、选拔方式和程序

面向校内外公开招聘,按照个人申请、应聘资格审查、(笔)面试、体检和公示等环节,择优确定录用名单。

四、应聘材料和要求

应聘者请在2019年1月7日前将如下应聘材料发送至联系邮箱jpc@bnu.edu.cn,邮件题目以“应聘+姓名+毕业院校+专业”命名。

1.应聘信息表(见附件);

2.个人简历;

3.学历学位证书、外语水平证书、获奖证书等扫描件;

4.应聘者认为重要的其它材料。

所有应聘材料合并制成一个PDF文件,以“应聘+姓名+毕业院校+专业”命名。报名后,通过资格审查者将通知面试,具体以电话通知为准。如您在2019年1月11日前未接到电话通知,表示您没有获得(笔)面试资格,我处将不再逐一通知所有报名者,请您理解。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  俭

电  话:010-58807283

 

 

 

北京师范大学培训与基础教育管理处

2018年12月13日     

 


  应聘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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