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现因工作需要,面向校内外招聘教务秘书、外事秘书、学生工作秘书各1人。现将招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教务秘书
(一)岗位职责
1、负责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课程安排、考试安排等工作;
2、负责学院学生入学招生、学术讲座、毕业答辩等工作;
3、负责学院教学管理其他相关工作;
4、完成学院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二)任职要求
1、有志从事高校教务管理工作,符合学校对相关人员的各项要求;
2、工作踏实,为人正派,具有良好的交流、组织管理能力和协作精神;
3、有较强的应用文写作能力,熟练掌握Office等办公网络系统;
4、具有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素质特别优秀的京籍本科毕业生也可考虑),年龄在3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形象较好,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二、外事秘书
(一)岗位职责
1、负责外事岗位职责活动的联络与安排、信息发布;
2、负责英文硕士项目及国际学生交换项目的运行,包括授课安排、国际研究生的管理;
3、负责法学院英文网站及国际认证项目的运行;
4、负责组织法学院学生赴境外的暑期项目和寒假项目;
5、负责校内院内相关文件的上传下达;
6、负责履行法学院教师出国的审批手续;
7、完成学院交办的其他各项外事工作。
(二)任职要求
1、年龄不超过35周岁,本科及以上学历,身体健康,形象较好;
2、能熟练运用英语及各种计算机办公软件;
3、遵守学校和学院的规章制度,遵守劳动纪律,爱岗敬业,性格开朗,具备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
4、同时具备英语和法律专业背景者优先。
三、学生工作秘书
(一)岗位职责
1、负责学生党建工作;
2、负责学生管理服务工作;
3、负责学生就业服务工作;
4、配合学校心理咨询中心,负责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和学习困难学生帮扶工作。
(二)任职要求
1、有志从事高校学生管理工作,符合学校对相关人员的各项要求;
2、工作踏实,为人正派,具有良好的交流、组织管理能力和协作精神;
3、有较强的应用文写作能力,熟练掌握Office系统和相关办公网络系
统;
4、具有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素质特别优秀的京籍本科毕业生也可考虑,有心里辅导相关经验及证书者优先),年龄在3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形象较好,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四、岗位性质及薪酬待遇
院聘合同制(劳动合同制),薪资待遇面议。
五、报名方式和材料提交
1、个人简历。
2、 学历、学位证书,及应聘者认为重要的其他材料(整理成一个PDF文件)。
3、有意向应聘者请于2016年9月15日前将材料发至changyingtian @163.com,材料命名为“应聘××+姓名”。材料初选后将电话通知具体面试时间及地点。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田老师
电 话:010-58802496
邮 箱:changyingtian@163.com
法学院
2016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