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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招聘启事


 

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现因工作需要,面向校内外招聘教务秘书、外事秘书、学生工作秘书各1人。现将招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教务秘书

(一)岗位职责

1、负责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课程安排、考试安排等工作;

2、负责学院学生入学招生、学术讲座、毕业答辩等工作;

3、负责学院教学管理其他相关工作;

4、完成学院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二)任职要求

1、有志从事高校教务管理工作,符合学校对相关人员的各项要求; 

2、工作踏实,为人正派,具有良好的交流、组织管理能力和协作精神;

3、有较强的应用文写作能力,熟练掌握Office等办公网络系统;

4具有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素质特别优秀的京籍本科毕业生也可考虑),年龄在3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形象较好,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二、外事秘书

(一)岗位职责

1、负责外事岗位职责活动的联络与安排、信息发布;

2、负责英文硕士项目及国际学生交换项目的运行,包括授课安排、国际研究生的管理;

3、负责法学院英文网站及国际认证项目的运行;

4、负责组织法学院学生赴境外的暑期项目和寒假项目;

5、负责校内院内相关文件的上传下达;

6、负责履行法学院教师出国的审批手续;

7、完成学院交办的其他各项外事工作。

(二)任职要求

1、年龄不超过35周岁,本科及以上学历,身体健康,形象较好;

2、能熟练运用英语及各种计算机办公软件;

3、遵守学校和学院的规章制度,遵守劳动纪律,爱岗敬业,性格开朗,具备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

4、同时具备英语和法律专业背景者优先。

三、学生工作秘书

(一)岗位职责

1、负责学生党建工作;

2、负责学生管理服务工作;

3、负责学生就业服务工作;

4、配合学校心理咨询中心,负责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和学习困难学生帮扶工作。

(二)任职要求

1、有志从事高校学生管理工作,符合学校对相关人员的各项要求;

2、工作踏实,为人正派,具有良好的交流、组织管理能力和协作精神;

3、有较强的应用文写作能力,熟练掌握Office系统和相关办公网络系

统;

4具有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素质特别优秀的京籍本科毕业生也可考虑,有心里辅导相关经验及证书者优先),年龄在3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形象较好,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四、岗位性质及薪酬待遇

院聘合同制(劳动合同制),薪资待遇面议。

五、报名方式和材料提交

1、个人简历。

2、 学历、学位证书,及应聘者认为重要的其他材料(整理成一个PDF文件)。

3、有意向应聘者请于2016915日前将材料发至changyingtian @163.com,材料命名为应聘××+姓名。材料初选后将电话通知具体面试时间及地点。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田老师

  话:010-58802496

  箱:changyingtian@163.com

 

                                                法学院

                  2016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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