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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北京师范大学教学科研岗位招聘启事
发布时间: 2021-09-30  


一、北京师范大学概况

北京师范大学是教育部直属重点大学,是一所以教师教育、教育科学和文理基础学科为主要特色的著名学府,前身为创建于1902年的京师大学堂师范馆。首批列入“211工程”建设计划,入选一期“985工程”建设计划。2017年,入选国家“世界一流大学”建设A类名单。当前,学校正着力构建“高原支撑、高峰引领”的学科发展体系和以北京校区和珠海校区为两翼的一体化办学格局,正向着建设世界一流大学的目标稳步迈进。

 

二、基本条件

遵纪守法、师德高尚、学风端正、治学严谨、为人师表、遵守教师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

身心健康,热爱教育事业,具有创新、求实、协作、奉献精神。

具有较强的教学科研能力和良好的专业素养,具备履行相应岗位职责的能力。

 

、北京校区

(一)招聘领域

人文社科领域:教育学、心理学、中国语言文学、中国史、戏剧与影视学、外国语言文学、哲学、理论经济学、马克思主义理论、统计学、公共管理、世界史、体育学、工商管理、社会学、应用经济学、音乐与舞蹈学、美术学、新闻传播学、考古学等

理工科领域:地理学、数学、生态学、生物学、物理学、化学、天文学、系统科学、环境科学与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水利工程、核科学与技术、测绘科学与技术等

(二)招聘岗位

杰出人才:研究领域处于世界学术前沿,具有世界一流学术水平的专家学者和具有国际学术影响力的战略人才;或本学科、相关领域与行业顶尖的学术大师、著名专家学者等。

领军人才:在本学科、相关领域与行业有显著影响力者。

拔尖人才:本学科、相关领域与行业具有影响力的青年人才。

骨干人才:在境内外高校取得博士学位或具有博士后经历,研究成果较为突出,且在本学科、相关领域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青年学者。

具体岗位要求与岗位职责请咨询各用人单位。

(三)支持待遇

1.生活待遇

1提供具有行业竞争力的薪酬待遇

2为子女提供全国顶尖基础教育资源(外籍教师按照国家和北京市相关政策执行)

3为高层次人才提供优厚的生活补贴和便利的周转住房

2.工作条件

(1提供充足的科研启动经费和仪器设备购置费

2为高层次人才配备和谐一流的科研团队和博士生招生名额

(四)招聘程序

经海内外公开招聘,用人单位初审推荐,学校初审,同行专家评审,学校审议等环节对拟聘候选人进行综合考察,确定最终聘用人选。

(五)联系方式

1.人才人事处

陈老师/朱老师/程老师

+86-010-58807924/5406/7971

2.用人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请见附件1

 

四、珠海校区

(一)招聘领域

人文社科领域:教育学、心理学、体育学、中国语言文学、外国语言文学、语言学、中国史、世界史、艺术学理论、戏剧与影视学、哲学、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统计学、公共管理、马克思主义理论、法学、政治学、社会学、新闻传播学等

理工科领域:地理学、数学、物理学、化学、生物学、系统科学、环境科学与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信息与通信工程等

(二)招聘岗位

杰出人才:具有引领学科发展方向,开展高水平科学研究的能力和水平。

领军人才:有标志性高水平的学术研究成果,能够在团队建设和人才培养方面起到引领和带动作用。

拔尖人才:取得有特色的高水平研究成果,在学科领域有一定的影响力并获得学术界同行认可。

青年英才:具有优良的科技创新潜质和较好的团队协作能力,有较大发展潜力的青年学者,在国内外高校毕业的博士或出站的博士后,或有在高校从事两年以上教学科研工作经历的青年人才,研究成果特别突出者 。

骨干教师:具有博士学位或高校、科研单位任职经历、达到北京校区相应职称的进人标准者,从事教学、科研工作的人员。

境内外人才均可申请,全职、兼职等多元聘用方式。

(三)支持待遇

1.生活待遇

1提供具有行业竞争力的薪酬待遇

2为子女提供优质基础教育资源

3提供珠海校区校内周转住房或发放租房补贴

4可申请购买珠海校区校内共有产权房

2.工作条件

1提供充足的科研启动经费和仪器设备购置费

2为高层次人才配备和谐一流的科研团队和博士生招生名额

(四)招聘程序

经海内外公开招聘,用人单位初审推荐,学校组织面试学校审议等环节对拟聘候选人进行综合考察,确定最终聘用人选。

(五)联系方式

1.人力资源办公室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刘老师:+86-0756-3683971

王老师:+86-0756-3683919

邮箱:zhuhai_hr@bnu.edu.cn

    用人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请见附件2

 

  附件:1.北京校区各用人单位联系方式;

        2.珠海校区各用人单位联系方式。

 

 

 

                                            


  附件1:北京校区各用人单位联系方式.pdf
  附件2:珠海校区各用人单位联系方式.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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