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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 首页 » 最新通知 关于2016年国外教育调研访问学者项目的遴选通知 发布时间:2016-06-28

关于2016年国外教育调研访问学者项目的遴选通知

 

校内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2016年国外教育调研访问学者项目遴选通知》(留金发[2016]3112号)的相关要求,各单位结合自身研究优势,提出拟承担课题。

一、选派类别和留学期限

选派类别为国家公派访问学者,留学期限为3-6个月。

二、资助内容

国家留学基金提供往返国际旅费和规定留学期间的奖学金生活费,奖学金资助标准及方式按照国家公派出国留学规定执行。

三、被推荐人选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政治思想素质好,身体健康。

2.具有较高的调查研究能力和相应的外语水平。

3.熟悉教育政策的专家学者,所拟写的政策咨询报告被教育部采用或具有在教育部借调、实习或挂职经历者优先推荐。

4. 被推荐人应为单位正式工作人员。

四、录取及派出

 

国家留学基金委将会同教育部有关司局对被推荐人选进行评审后确定录取名单。留学单位由由推选单或被录取人员自行联系。

五、注意事项

具体事宜详见留学基金委通知(见附件);未经批准放弃资格或不按期派出者,5年内不得再申请国家公派出国留学。

各单位请于629日前将拟承担课题上报人事处,逾期不再受理;被推荐人于201671-5日登录国家公派留学信息管理系统进行网上报名(http://apply.csc.edu.cn);各单位于74日前将申请人网上提交的申请材料纸质版(一式一份)汇总并提交至人事处。

 

 

联系人:陈艳    联系电话:58802821; 58808686

 

 

 

附件: 留学基金委《2016年国外教育调研访问学者项目遴选通知》

 

                                       人事处

                                       2016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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